第三百七十六章:熙宁变法开始 (第1/2页)
(可以养一章跟明天零点的一起)
【公元1069年四月,宋神宗设立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,即制定户部、度支、盐铁三司条例的专门机构。】
【以“经画邦计,议变旧法,以通天下之利”】
【同年四月,依据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建议,派遣八人分赴诸路考察农田水利和赋税、役法情况,变法活动陆续展开。】
【以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”的三不足为指导思想。】
【这次改革是改变祖宗之法,因此被称为“新法”。史称“熙宁变法”】
……
大秦
三不足?说得挺好。
但这是自致孤立无援。
至于这条例司的职责……
不关中书、枢密院,中书外又有一中书?
权力给的倒是十足。
“尔等觉得,应该先除弊还是先兴利?”
嬴政问向眼前招来的一众官员。
尉缭率先开口道:
“陛下,纵观历史,唯商君变法有成。”
“而商君则是除弊后,再兴利。”
“实乃弊端不除,利实难兴。”
嬴政不动声色,又看向其他人。
冯去疾看了看左右。
蒙恬装沉思,萧何真沉思,刘邦装沉思。
行吧……
“陛下,臣以为国尉所言有些可能偏颇。”
“商君变法是先兴利,然后以利诱之再图除弊。”
“无利,除弊难矣。”
跳过汗都流下来的蒙恬,嬴政又看向萧何。
“治栗内史,你如何看。”
蒙恬松口气,萧何精神紧绷,刘邦继续装沉思。
“回陛下。”
萧何施了一礼,缓缓道:
“国尉与右相皆有道理,但这道理却唯独忘了真正的根基。”
正视皇帝目光,萧何一字一句道:
“那便是秦民。”
“民想变,其政得以变。民不想,其政变不成。”
“但民不知变从何来,所以要取信于民,使民得利。”
“商君得信于百姓,以此为基,以孝公为倚,如此可以兴利除弊。”
一旁的冯去疾与尉缭看着萧何,陷入沉思。
蒙恬听得心中一阵乱跳。
其余三人也明白了萧何话中意思。
商君的变法的确是取信于民了,也要民得利了。
但就像放贷一样,你的利我给你了,但你是不是得还啊!
这一还,就还成了富国强兵!
那民呢?在那提供富和强呢……
萧何这话里暗戳戳的一顿民来民去,就差指着皇帝鼻子说。
‘你先把百姓安抚明白!让他们信你真是要为他们好再说吧!’
‘还变法,变你x个头!’
嬴政面不改色心不跳,看向刘邦。
“典客……你意如何。”
刘邦双袖一震,行了附身大礼。
“陛下,臣认为,要想达到天下大治,一定先要使百姓富裕起来,然后天下大治的局面才能实现。”
“若一人所做之事是他从事的根本,那么他就能认清其中得与失的根源。”
“与其想什么除弊与兴利的前后之说,不如把权衡天下财富的重任交给这个洞悉根本的部门。”
“他们熟悉、了解自己的职能,得到的办法一定是最好的,提出的建议一定是通达的。”
“把财物聚积起来,以国家来调配,如此,百姓才能富裕起来,国家也能充足。”
“并且……商君变法是自上而下的。”
其余四人暗骂一声:泥鳅!
嬴政瞥了一眼刘邦。
……
大宋。
“好!”
赵匡胤鼓掌叫好。
按照分权传统,王安石如果担任中书门下的宰相就不能统驭三司的财务。
可如果让王安石在三司任职,又不能兼任行政。
作为变法的主持者,王安石必须得统一事权,兼管行政和财政,而这恰恰是与自己制定宋制相悖的。
总不能让王安石既当宰相,又当三司使吧?
而这小子!
他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!
“专门为变法而设置一财政机构,让王安石以副相身份入主条例司。”
赵匡胤挥舞着拳头,兴奋道
“这样就可以做到行政与财政的统一!”
“可以让王安石更方便主持变法事宜!”
“好好好!祖宗不足法!”
“祖宗不足法!做的对!做得好!”
“噗!”
被挥舞的拳头误中脸颊,一颗牙自赵匡义嘴里吐出。
被打断兴奋情绪的赵匡胤瞥向捂着脸一脸哀怨的赵匡义。
嫌弃道:
“上柱子那蹲着去!”
“再用脸碰我的拳头,脑袋给伱打……”
瞄了一眼天上,赵大舒缓了一下语气。
“腿给你打折!”
……
【公元1069年七月十七日,王安石即以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的名义上奏,同日即“立淮、浙、江、湖六路均输法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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